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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出台九条措施!推动农(渔)业产业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2021/10/2 3:43:11 浏览:206

9月30日,为促进农(渔)业产业尽快恢复生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农(渔)业产业造成的影响,莆田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九条措施,全力推动全市农(渔)业产业复工复产。

促进文旦柚、甜柿生产销售

为促进当季农产品(文旦柚、甜柿等)销售,给予仙游县100万元补助,用于文旦柚、甜柿销售等相关费用。为缓解文旦柚、甜柿因疫情延迟采收对树体生长产生的不利影响,给予仙游县100万元补助,用于购买有机肥料,促进树势恢复。具体补助对象、范围、标准由仙游县制定。

扩大提升食用菌产能

为扩大第四季度食用菌生产主体产能,对双胞蘑菇栽培面积达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5元;对黑木耳、香菇、海鲜菇生产达5万筒(棒)及以上的,给予0.5元/筒(棒)补助。每家农业生产主体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叠加秋冬种规模种粮补助

对2021年马铃薯等秋冬种粮食作物种植规模在20亩以上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原每亩补助300元基础上,市财政给予再增加每亩300元补助。

加快引进种猪、仔猪补栏增养

对2021年引进种猪(公猪、母猪)达200头以上的养殖场,凭准调证明、种猪合格证明、种猪系谱和隔离监管手续按场每头种猪补助500元,每场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2021年第四季度累计从外地引进补栏仔猪达到800头以上的育成后在本市屠宰上市的规模养殖场,凭准调证、产地检疫证按场每头仔猪(30公斤以下)补助100元,每场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对2021年生猪养殖场、屠宰场新建车辆洗消中心200平方米以上,完善配备清洗、消毒、烘干等设备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2021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规范实施口蹄疫、猪瘟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的,每场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2021年出栏肉禽10万羽以上,蛋禽存栏5万羽以上的规模禽场常年实施禽流感免疫,经抗体抽检合格的每场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加强水产种业繁育基地建设

当年度通过省级以上原良种场评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20万元。

推进水产养殖生态健康发展

鼓励以县区政府或渔业企业为主体申报创建“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获评省级以上“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的县区或水产养殖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补助10万元。

保障渔业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渔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当年度新获评“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省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推进完成年度渔业产业为民办实事项目。协调金融机构,帮助企业切实享受到优惠金融政策,保障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对已建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加快重点渔港项目建设。及时申报下达省级渔港建设前期补助资金,统筹抓好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年度计划的3个渔港顺利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服务指导,全面推进用海列入到《福建省生态红线调整成果》保障范围的渔港项目前期工作。

优化渔业政务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员证书及其他相关渔业船舶、船员证书等有效期视为自动延续,到期或将于近期到期需要更换、年审的,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

来源:莆田市农业局

编辑:许晓玲温露露

值班主任:陈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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