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8-07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金涵畲族乡杨梅溪景观提升项目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7日18:0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6号碧海云天1幢1梯2002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6号碧海云天1幢1梯2002室】预算金额¥48.739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汤项目联系电话0593-2397933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13799800808代理机构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6号碧海云天1幢1梯20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汤,0593-2397933
项目概况
金涵畲族乡杨梅溪景观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6号碧海云天1幢1梯2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NZC-2024-011
项目名称:金涵畲族乡杨梅溪景观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739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739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品目预算(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金涵畲族乡杨梅溪景观提升项目
1.00
487390
项
建筑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名[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②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6号碧海云天1幢1梯2002室】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获取或电子邮箱(邮箱:516408534@qq。com)的方式购买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6号碧海云天1幢1梯20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6号碧海云天1幢1梯2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件邮箱:516408534@qq。com)。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磋商文件编号:YXNZC-2024-011
项目名称:金涵畲族乡杨梅溪景观提升项目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E-mail: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手机:电话:传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