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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游客庐山花三千买700克石莲子网售仅11元每斤

发布日期:2015/10/11 17:02:50 浏览:917


楚天都市报记者束继泉舒均


国庆长假期间,武汉游客赵女士到庐山旅游,在一家中药药材店购买了690克“起阳籽”,5元/克,相当于每500克要2500元,她为此共花费3450元。


回家后,赵女士发现被骗:她买回的“天价药”,其实是普通中药石莲子,网上售价仅为11元/500克。7日,她向九江市有关部门电话投诉,并求助楚天都市报。经过调解,昨日,当事商家向赵女士全额退款。


庐山旅游武汉游客钻进“笼子”


“真是太黑心了!”昨日,赵女士向楚天都市报记者回忆起购买“起阳籽”的经过时,仍愤愤不平。


3日,赵女士一行6人前往庐山游玩。在大口瀑布附近,她见到一家中药药材店外摆着一个药摊,标签上分别写着“石斛”、“玛咖”、“天麻”等名称,以及功效及价格等。其中有一味叫“起阳籽”的药材,介绍中宣称其可“降血压、不反弹”。赵女士不禁动心,因为她的丈夫患有高血压。


所有药品均以克论价,“起阳籽”标价为10元/克。赵女士觉得太贵,正在犹豫时,一名中年男子凑了过来,对药材店老板说:“这个药对降血压效果确实很好,但你卖贵了,我在云南买过,每克只要5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价格最终降到5元/克。


看到中年男子好像是药材行家,赵女士主动与他交流起来。该男子称:“用起阳籽泡水喝,效果很好,而且不反弹。”赵女士深信不疑,和他各自挑选了一袋“起阳籽”。


称重前,中年男子要求店老板先将“起阳籽”磨成粉末。赵女士询问缘由,中年男子神秘地说:“磨碎时会有损耗,先磨再称才划得来。”赵女士见他说得似乎有些道理,也同意先磨成粉末再称重。


最终,中年男子购买了近3000元的“起阳籽”,赵女士则购买了690克,花费3450元。“虽然当时还是觉得很贵,但店老板说,磨碎了就不能退,我只好硬着头皮付了钱。”


发现上当“天价药”网上论斤卖


6日,赵女士一行结束旅游回到武汉的家中,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查询。经过反复搜索比对,她发现自己买回的并非真正的起阳籽,而是普通中药材石莲子,又称老莲子,网上售价仅为11元/500克,而且1千克起包邮,功效是清热解毒,并无降血压一说。


赵女士这才发觉被骗,而那名一同购买“起阳籽”的中年男子,很可能是“托”,“他先是通过讲价和介绍功效,诱导我购买药材,然后再诱导我磨碎后称重,让我想后悔都来不及。”


被骗钻进“笼子”,花了高价不说,还买回假货,赵女士越想越气愤。7日一大早,她通过电话向九江市有关部门投诉。


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赵女士提供的银行卡刷卡小票显示,她支付的金额为3450元,收款方名称为“星子县许军旅游品商店”。


据武汉一位中医师介绍,起阳籽又称韭菜籽,有固精、助阳、补肾等功效,对改善心血管疾病也有一定疗效。目前,起阳籽市场售价为20元/500克。


工商协调商家道歉并全额退款


根据地域管辖原则,7日下午,赵女士的投诉被转到九江市星子县工商局。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与星子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取得联系。该局负责人赵云峰介绍,国庆长假后第一天上班,他专门针对赵女士的投诉进行了初步调查,赵女士提供了付款小票、药材店相关宣传照片等证据。


赵女士告诉记者,她提供的照片是无意中拍摄的,没想到成为投诉维权的重要证据。


赵云峰说,药材店老板胡某承认了向赵女士出售3450元中药材的事实,并承诺“如果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记者通过工商部门联系上胡某,他希望通过本报向赵女士表达歉意,并称已全额退回购药款。随后,赵女士证实,她购买药材的3450元已全额退回。


胡某卖给赵女士的“起阳籽”,是不是假的?其行为是否属于欺诈?那名中年男子是不是“托”?对于记者提出的这些问题,赵云峰表示,需要进一步调查才能给出答案。如果胡某确实存在欺诈行为,该局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声音


严管旅游市场打击欺客现象


不让老鼠屎


坏了一锅粥


就武汉游客在庐山买到“天价药”一事,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当地相关部门迅速处理游客投诉,其态度和效率值得肯定。当地工商部门责成商家立即退款,是聪明之举,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事件的发酵和蔓延,及时挽回了形象。


据介绍,我省国庆长假旅游市场显得较为平稳和谐。昨日,省假日办通报,7天假期全省共接待游客3517万人次,游客满意度达83.6。


“打造让游客满意的旅游市场,说到底,是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提前介入和联动共管机制,为打造文明、满意的湖北旅游品牌起到了积极作用。


庐山的“天价药”,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近日的网络热点——青岛“天价虾”。38元一只的“天价虾”,让一座城市蒙羞,也让“宰客”再度成为令人心痛的关键词。该负责人表示,务必以青岛“天价虾”为戒,抓好每一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湖北的旅游形象,决不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链接


青岛“天价虾”事件


10月4日晚,山东青岛市北区一烧烤店中,两外地游客各自点了一盘蒜蓉大虾(分别为40只、30只)。菜单标价“海捕大虾38元”,结账时老板称是“每只38元”,加上其它菜,二人该餐分别应付2175元、1338元。两游客报警,110民警称此事不归他们管,让其拨打114查询物价局电话;物价局工作人员则称,太晚处理不了,只能等明天。


最终,在店老板的威胁下,两游客分别支付了2000元和800元。回家后,他们各自在网上披露此事,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7日,市北区通报称,对涉事烧烤店作出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目前,该店已经关闭,招牌被拆除。


昨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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