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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太苦,网红雪梨被罚6555万,策划人被立案检查!

发布日期:2021/11/27 3:06:34 浏览:221

来源时间为:2021-11-27

个人独资企业太苦,网红雪梨被罚6555万,策划人被立案检查!

2021-11-2701:29:2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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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一条消息引爆网络,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通报,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对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偷逃税款案件进行处理,两人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截至目前,与雪梨、林珊珊偷逃税有关的话题,在微博热搜榜上占据了整整4个席位,偷逃税的话题也引起了大家的广泛探讨,成为今年第二批被罚的主播。

经查,雪梨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而主播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为什么要成立个独企业?

我们知道如果主播以个人名义进行带货直播,那么在此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就需要缴纳3—45的个人所得税,而像雪梨、林珊珊之类的头部主播,如果以个人名义带货直播的话,直接就适用4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了。

同时,对于直播过程中的打赏,在个税方面主要取决于所得类型,如果打赏收入被认定为“服务收入”那么就属于劳务收入,同样需要缴纳3—45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把打赏认定为“受赠收入”,也需要缴纳20的“偶然所得”税。

不论是45的收入税率,还是20的“偶然所得”税率,对于主播明星而言都是高额税收。

另外,我们知道有许多头部主播,如薇娅、李佳琦等都有自己的公司,如果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直播、带货的话,那么取得的收入就需要先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除外),再缴纳3—45的个人所得税,才能将其转变为合法的个人收入。

为什么要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呢?

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按照规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与个体工商户一样,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税率为5—35。同时,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一样)年营收不超过120万(月营收不超过10万),可申请核定征税,税率在0.6—1.5之间。

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国家重点扶持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不少省市进一步加大核定征税优惠力度,例如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即将个体工商户征税限额提高到180万(月营收低于15万)。

也就是说在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前,一个头部主播至少需要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采用个人独资企业以后,一个头部主播最多只需要缴纳1.5的个税,就能将收入变成合法的个人收入,至少节约了43.5的个税。

但随着上海率先开展取消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将被逐步取消,如果随便乱用,不仅会被罚款,严重者会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还将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处无期徒刑。

不合法的税务筹划,有多可怕?

在此次通报中,除了主播雪梨与林珊珊还有一个人也被提及,他就是策划、实施和帮助雪梨、林珊珊偷逃税的李志强。

据了解,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2019年—2020年,李志强为雪梨、林珊珊成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帮助两人偷逃税,并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收入,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为两人共偷逃税4300余万,虽然看似帮两人“节税”,却触犯法律,被罚共计9200余万,本人更被立案检查。

而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以及国家对税务的进一步重视,杜绝偷税漏税会成为常态化。

同时,我们知道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合法范围内根据对不同法律法规的认知组合,使企业或个人降低相应的纳税税率,但所有的节税策划都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实施。

节税方法很多、节税思路殊途同归,但对法律法规认知的不同,则会造成不同的后果。

最后的话

最后,请大家记住“节税方法千万条,用错一条要遭”。

另外,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处理好各类税务问题,做好税务筹划,也可私信柳哲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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