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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超市蜜橘傍“蒲江丑柑”被罚15000元并道歉

发布日期:2018/5/7 9:41:21 浏览:589

来源时间为:2018-04-05

4月4日,成都市工商局召开“红盾春雷行动2018”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查处的多起案件。其中,“整治网络购物秩序”行动中,该市网监系统共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6444次,实地检查网站2336次,删除违法信息281条,责令整改网站269个,查处相关违法案件373件。

据成都市工商局信网处副处长张四新介绍,去年底,蒲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接到县网信办反映:该办在日常网络舆情监测中发现,有群众在蒲江贴吧上反映杭州某超市以产地“蒲江”的名义销售丑柑,并附上了相关图片,而作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蒲江丑柑”上市时间为3月1日,年底销售的“蒲江丑柑”很有可能是假冒。蒲江局立即联合蒲江丑柑产业协会组成工作组赶赴杭州维权打假,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相关案源线索。经查明,该超市出售的产品实为蜜橘,外形与丑柑十分相似,标签标注为“蒲江丑柑”,在其产品对应悬挂的招牌上,以文字形式介绍“四川蒲江”独特的自然条件和“丑柑”种植情况,误导消费者认为该产品是“蒲江丑柑”。执法部门当即责令该超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道歉,撤除上述商品信息告示牌。杭州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该超市涉嫌销售假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最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其予以行政罚款15000元。此次维权打假,县级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异地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切实维护了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蒲江丑柑”的品牌形象,保障了蒲江县果农的合法权益。

成都工商部门还着力优化服务手段,推动网络经济发展。据张四新介绍,蒲江县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在成都率先创建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目前,该县已建成电子商务产业园1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镇2个,市级农村电子商务试点村14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100余个。全县电商主体达1000余家,电商年交易额逾90亿元,有效推进了农村电子商务规模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有力推动了农村电子商务与地方优势产业互动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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