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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珍”的说法最早出现在哪里?

发布日期:2018/6/4 10:52:12 浏览:448

来源时间为:2018-05-30

“八珍”是我国传统菜肴中的八种珍贵食品。它的名字最早出现在《周礼·天官冢宰》:“食医,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馐、百酱、八珍之齐。”周代八珍乃是后世之八珍筵席的先驱之作,但中国历代“八珍”的内容各不相同。

周代的八珍指的是《礼记·内侧》所列:淳母(肉酱油浇黄米饭)、炮豚(煨烤炸炖乳猪)、淳熬(肉酱油浇饭)、溃(酒糖牛羊肉)、炮胖(煨烤炸炖羔羊)、捣珍(烧牛、羊、鹿里脊)、熬(烘制的肉脯)以及肝餐(网油烤狗肝)8种食品;元代八珍是指迤北八珍(又称蒙古八珍或北八珍),记录在元末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中:所谓八珍,就是醍醐(精制奶酪)、麝沆(有人认为是马奶酒,也有人认为是獐)、驼乳糜(驼奶粥)、天鹅炙(烤天鹅)、野轮蹄、鹿唇、紫玉浆(西域葡萄酒)及玄玉浆(马奶子);明代八珍是明代张九韶的《群书拾唾》所记录的:龙肝(可能是娃娃鱼或穿山甲的肝,也可能是蛇的肝,也有人认为是白马肝)、凤髓(是锦鸡的脑髄)、豹胎、鲤尾(很可能是穿山甲的尾,因为古时称穿山甲为“鲮鲤”)、鸮炙(烤猫头鹰)、猩唇、熊掌以及酥酪蝉;清代八珍之一的“参翅八珍”是指参(海参)、骨(鱼明骨,也称鱼脆)、翅(鱼翅)、肚(鱼肚)筋(鹿筋)、窝(燕窝)、掌(熊掌)、蟆(蛤士馍)。

到了现代,因以前的八珍中,有很多已经属于保护动物,国家明令禁止捕杀食用,如熊、猴、象、鹿、天鹅、猫头鹰、猩猩、豹、犀牛、野骆驼、海豹、娃娃鱼等。这些动物自然也就不能被列入八珍之中了。所以当代的八珍只有在国家允许食用的动植物范围来定,而且需从“珍、稀、贵、美”的角度去评选,目前没有确切定出是哪八珍。

本报记者白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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