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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11/18 5:23:08 浏览:391

原标题: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576证券简称:广东甘化公告编号:2016-50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施永晨先生

(六)召开会议通知、召开会议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50人,代表股份197,743,6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65。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192,476,2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4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5,267,39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9。

3、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5,271,99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97,549,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77,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反对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弃权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杨彬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广东甘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甘化《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76证券简称:广东甘化公告编号:2016-51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8月1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年8月2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后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于2016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6年9月8日、9月22日、9月29日、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6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推进重组事项,并于2016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6年10月3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推进重组事项,并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于2016年11月1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11月8日、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2016年11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重大,且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具体详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披露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因此,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证券自2016年11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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