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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诚青提案呼吁:宗教界应成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的主体力量

发布日期:2016/4/28 7:20:23 浏览: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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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四川省道教协会会长、四川青城山天师洞主持唐诚青向大会提交了一篇题为《关于加强宗教文物保护的提案》。唐诚青认为,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宗教界高度关注文物保护,应该让宗教界人士更主要地承担起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的责任。

青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四川青城山天师洞主持唐诚青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会现场

唐诚青认为,宗教与文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文物保护的贯彻落实和宗教活动场所自养能力的增强,宗教界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对场所内的文物保护措施不断完善,投入的经费逐渐增加,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和修缮有了极大改善,宗教界已成为文物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也要看到,由于宗教界接受到的文物保护宣传、培训还非常有限,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捉襟见肘,导致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一直处于自发保护的状态。

目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许多地区以宗教文物为主体的寺观教堂,还存在着被非宗教组织(如旅游、文化、园林及企业等)占用、使用和管理的现象;一些宗教文物由于缺乏市场及旅游开发的价值,既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又不将其交给宗教界使用管理,有的任其风化破败;有的地方为了发展当地旅游经济,在城市建设和开放过程中,一些古殿庙宇被大肆改造、翻新,有的宗教古建筑被擅自拆除和毁坏,给宗教文物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宗教部门片面强调“谁使用谁保护”,无论宗教活动场所有无文物保护的能力及资本,宗教文物一直被列在文物保护经费资助大门之外。

为此,唐诚青建议:

一、宗教界与宗教文物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他们是宗教文物最合适的保护者、管理者,应将宗教文物交给宗教界保护、管理、使用;

二、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应当与其他文物保护享受同等待遇,应当纳入文物保护的总体规划,对困难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三、文物部门要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力度,引导宗教界文物保护行为走向自觉。

《唐诚青提案呼吁:宗教界应成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的主体力量》相关参考资料:
姚明提案代写、两会提案、政协委员提案、4a广告提案、莫言两会提案、莫言两会教育提案、李彦宏两会提案、提案 莫言、莫言对教育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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