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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一男子欠债无法履行用530斤自酿拐枣酒抵债

发布日期:2018/10/23 14:45:04 浏览:394

来源时间为:2018-10-19

“我实在没钱还了,屋里只有几百斤自己烤的拐枣酒,要是对方愿意,可用白酒抵债。”

这一幕发生在石泉县人民法院执行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现场,被执行人余某因无法按期偿还借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时,发现余某具有烤酒手艺,家中储藏了近800斤自酿拐枣酒。同时,余某身患疾病,家里除650元现金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局把拘留余某作为备选方案,同时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张某,提出了“白酒抵债”的执行措施。张某却坚持要求余某现金清偿,否则要求执行法官立刻拘留余某,执行现场一时陷入了僵局。

此时执行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进行沟通,尤其让申请人意识到被执行人除了白酒没有财产,拘留余某虽然是一种强制措施,但债务履行无形中延长了时间,加深了他们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张某最终同意以酒抵债,余某以拐枣酒每斤26元的价格共抵530斤,用于偿还张某13800元债务。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执行法官立即对白酒称量分装,又经过一个小时的忙碌,申请执行人张某将530斤白酒全部装车,并向被执行人出具收条,至此,张某债权得以全部实现,余某也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履行了所欠债务。华商记者张建全通讯员温少华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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