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现金管理类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29,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审批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9,000万元)的10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2.29。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具体详见2016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平安银行天天利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申购确认书》、《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